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电力安全典型执法案例:宝丰县宇晨新能源风电项目违法处罚通报
一、案例基本信息
- 执法单位: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 行政相对人:宝丰县宇晨新能源有限公司
- 涉案项目:宝丰县 300MW 风电一期 100MW 工程项目
- 处罚时间:2026 年 1 月
- 行政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六万元,责令限期完成安全合规整改
二、企业违法违规事实
监管部门现场核查确认,宝丰县宇晨新能源有限公司在 300MW 风电一期 100MW 工程建设阶段,存在三项核心安全生产管理缺失问题,全部触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硬性监管红线:
- 未按照法定要求对项目全体从业人员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未建立、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 未建立闭环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上述行为同时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法定要求。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三、行政处罚法律依据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一条相关规定,综合项目违法情节、行业监管裁量标准,作出本次行政处罚决定:
- 针对未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为,适用《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予以处罚;
- 针对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行为,适用《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予以处罚;
- 合并裁量后,对宝丰县宇晨新能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六万元、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补齐安全培训档案、搭建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并提交完整整改报告接受监管复查。
四、行业安全警示
2026 年作为新型电力系统加速建设关键年份,国家能源局持续强化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全过程电力安全监管,华中、河南区域常态化开展风电工程现场执法检查,重点严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悬空、安全培训缺失、双重预防机制未落地三类高频违法问题。
本次河南宝丰 300MW 风电典型执法案例,为全省乃至全国风电开发企业、新能源建设单位划出明确合规底线:
-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可省略,必须留存培训签到、课件、考核记录全套档案;
-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两项制度为风电项目必备安全体系,无制度、无台账均属于明确违法行为;
- 风电项目建设、运营全周期均适用《安全生产法》严苛处罚条款,未按期完成整改将面临加重处罚、信用公示、联合惩戒等后果。
- 各新能源企业、风电 EPC 施工单位可对照本次典型案例开展内部安全自查,完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体系,落地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闭环治理机制,规避电力监管行政处罚风险,筑牢风电项目本质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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