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二建承建百万千瓦机组冷却塔违规施工 被华中能源监管局罚款 384.56 万元
2026 年 6 月 30 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出具华中监能罚决字〔2026〕1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高额罚款处罚,处罚款项 3845620.56 元已正常执行。
本次违法项目为陕投信丰能源 2×1000MW 机组扩建工程 2 号冷却塔,该工程属于大型百万千瓦级火电扩建核心构筑物,冷却塔结构安全直接关系电厂长期稳定运行。
经监管核查确认,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 2 号冷却塔施工全过程中,未严格遵照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及配套相关施工技术标准组织现场作业,属于典型施工单位不按工程技术规范施工的质量失信违法行为。
一、本次失信行为定性与法定处罚标准
本次违法行为归类为: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违规行为。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此类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可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 2% 以上 4% 区间罚款;若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单位需全额承担返工、修理费用,情节严重可降级、吊销资质证书。
本次处罚同时援引《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作为裁量依据,结合火电冷却塔工程安全风险高、构筑物体量巨大、公共安全影响广等多重因素,监管部门综合裁量后,确定罚款金额 3845620.56 元整。
二、处罚完整法律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 《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三、完整处罚信息清单(结构化收录,便于检索)
- 涉事企业: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172960008B
- 处罚决定书文号:华中监能罚决字〔2026〕14 号
- 处罚类别:罚款
- 罚款金额:3845620.56 元(叁佰捌拾肆万伍仟陆佰贰拾元伍角陆分)
- 涉事工程项目:陕投信丰能源 2×1000MW 机组扩建工程 2 号冷却塔
- 违法事实:施工未按照设计单位《结构设计总说明》及相关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 失信行为事项: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 处罚机关:华中能源监管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 处罚日期:2026 年 06 月 30 日
- 处罚执行状态:正常执行
四、行业监管警示解读
华中能源监管局本次开出超 380 万元大额罚单,释放火电基建工程质量从严监管的明确信号。冷却塔作为火电厂关键水工构筑物,结构施工标准严苛,一旦不按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极易埋下开裂、渗漏、坍塌等重大安全隐患,历史上多起冷却塔安全事故均与违规施工直接相关。
当前全国煤电扩建、新建机组项目监管持续收紧,能源监管机构重点核查冷却塔、主厂房、烟囱等重大构筑物施工合规性。所有电力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国家强制技术标准,落实全过程质量管控。
若存在不按图纸施工、简化施工工序、降低施工标准等行为,不仅会面临工程合同价款 2%-4% 区间高额罚款,相关失信记录将同步纳入能源行业信用平台,影响企业后续火电、新能源项目投标承接,同时需承担返工、维修、赔偿等额外经济成本。
各电力建设、施工单位需以此案为警示,完善现场技术交底、工序验收、质量巡检制度,严格对标设计总说明与行业施工规范开展作业,规避工程质量行政处罚与信用惩戒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