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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多用户绿电直连征求意见稿解读|小时级溯源、硬指标与退出机制全梳理

发布时间:   来源:光伏园网

继国家发改能源〔2026〕688 号文发布后,江西省落地地方配套细则。2026年9月2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把绿电直连从 “单用户一对一” 拓展为 “多用户一对多”,面向工业园区、出口企业、算力、绿氢等产业开放,明确电量硬指标、储能调节、市场交易、申报退出全套规则。本文梳理政策核心要点,方便能源企业、园区、用电企业快速读懂。

一、什么是江西版多用户绿电直连

1、基础定义与两类项目形态

电源侧为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变电设施供给多个不同法人企业;居民、农业用户不在适用范围之内。
项目分为两类:

  • (1)并网型:整体接入公共电网,和大电网划分清晰物理、责任界面;
  • (2)离网型:电源‑负荷‑储能整套设施完全脱离公共电网,独立系统运行。

2、五大可落地场景

  • (1)新建负荷:配套新建新能源组建多用户直连项目;
  • (2)存量负荷升级:原有单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可吸纳周边企业、扩容新能源变成多用户模式;
  • (3)园区试点: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优先落地;
  • (4)降碳刚需企业:重点耗能、碳排放管控、出口外向型企业及上下游企业;
  • (5)其他特殊新能源项目:并网困难、消纳受限的新能源项目履行变更手续后可转为直连电源;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后参与,汇流后不再执行自发自用
  • (6)政策倾斜:优先支持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新兴、未来产业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

二、项目建设核心硬性指标(H2)

2.1 以荷定源,电量红线不能突破

文件严格设置发电量约束,实行以荷定源原则:

  • (1)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60%
  • (2)自发自用电量占项目总用电量≥30%,2030 年前提升至≥35%
  • (3)并网型项目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上限不超过 20%,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 (4)电源、负荷原则在同一个设区市,直连线路距离不超过 50 公里
  • (5)接入电压原则不超 220 千伏,确需接入 220 千伏要做电力系统安全专项评估;
  • (6)项目电源直接纳入全省新能源年度开发方案。

总可用发电量按照各类新能源装机 × 本省对应利用小时数计算;投运首年按实际运行天数折算。

2.2 投资主体:必须设立独立法人主责单位

  • (1)主责单位可由电源 + 负荷合资组建,也可电源方 / 负荷方单独设立;园区模式可由园区管委会、第三方机构担任(公共电网企业不能运营输电业务)。
  • (2)主责单位负责直连线路、变电设施、储能、运营平台的投资、建设、运维。
  • (3)可租赁存量电力设施;发生主责单位、规模、负荷类型等重大变更,必须报省能源局重新评审,禁止私自变更实施。

三、运行调节、计量溯源与市场交易规则

3.1 安全与调节:储能是重要配套手段

  • (1)主责单位需要和内部电源、负荷签订书面协议,划分产权、运维、平衡责任、结算、违约责任;
  • (2)项目要合理配置储能、挖掘负荷可调潜力,控制峰谷差率;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并网型禁止向公共电网反送电
  • (3)内部源荷储要做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按调度机构要求报送数据;电网需要时,内部电源、储能可作为应急支撑资源。

3.2 计量与绿电溯源:实现小时级匹配

  • (1)各发电、厂用电、并网、用户、储能关口,全部安装双向分时计量装置;
  • (2)电源项目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建档;
  • (3)小时级溯源:各内部用户,按照每个时段用电量占比分摊自发自用电量;计量数据推送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

3.3 市场交易与价格

  • (1)并网型项目以新型经营主体整体注册参与电力市场,统一申报交易;内部储能不得单独作为市场主体;不允许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 (2)按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输配电费、交叉补贴;
  • (3)重要提示: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发电量,不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 (4)外部和电网统一结算,内部主体之间按照公平分摊签订内部结算协议。

四、申报流程与退出机制(H2)

4.1 申报流程

  • (1)各地市(赣江新区)能源主管部门结合产业规划组织企业申报;
  • (2)项目方案由主责单位编制,明确权责、安全责任、应急用电预案;
  • (3)评审流程沿用江西现有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程序。

4.2 明确刚性退出条件(重点)

出现以下情形,启动退出评估移出项目清单:

  • (1)纳入清单两年未实质性开工,开工两年未投产
  • (2)连续三年运营指标达不到政策要求;
  • (3)涉网安全问题拒不整改;
  • (4)电源、负荷变化,项目无法持续运营且内部无法协调。

退出后:用电企业重新向电网办理用电申请;原有新能源项目,满足接入条件可重新申报全省新能源开发方案,转为全量入市项目,不再执行机制电价。

五、项目需要重点关注风险点

  • (1)电量硬指标约束强,60% 自发自用、上网不超 20% 是项目红线,前期负荷测算至关重要;
  • (2)必须设立独立法人主责单位,权责协议、退出预案需要提前完备;
  • (3)项目不享受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收益模式主要依靠内部用户绿电购电;
  • (4)存在严格退出机制,开工投产时间、长期运行指标不达标会被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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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09: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