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光伏企业毁林案办结:缴纳赔偿金26.28万元,30.17公顷林地复绿达标
重庆彭水,这座位于武陵山区腹地的生态重镇,近日交出了一份生态保护的硬核答卷。因违规施工损毁林地,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不仅面临行政处罚,更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为自身破坏生态的行为“买单”26.28万元,并完成全部损毁林地的原地复绿工作。
施工“越界”,重点生态功能区遭破坏
2025年3月,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在彭水县石柳乡荞竹村推进光伏项目建设。然而,在施工过程中,企业未能严守林光互补模式的规范要求,违规实施大面积割灌作业,对原有林地生态系统造成严重损害。
经核实,案发地处于国家和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与禁止开发区,生态区位极其敏感。彭水县林业局第一时间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鉴定结果显示,该公司违法割灌面积高达30.17公顷,涉及采伐散生林木70株,折算林木蓄积6.717立方米,材积4.349立方米,造成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共计26.28万元。
三方协同磋商,刚性追责不手软
2026年5月9日,彭水县林业局牵头,联合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与涉事企业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在司法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的共同见证下,企业充分认识到违法行为的生态危害性,当场签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于当日全额缴纳赔偿金至县财政局专用账户。
这一高效处置背后,是彭水县探索建立的“线索共享、调查联动、磋商协同”跨部门协作机制。林业执法、检察监督、生态监管三方力量同向发力,实现了从线索发现到赔偿落地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行政处罚+损害赔偿,立体追责不留空白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并非“一赔了之”。在启动损害赔偿程序的同时,林业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林业行政处罚,责令其补种相应倍数树木。行政处罚与生态损害赔偿双轨并行、互为补充,既体现法律的惩戒刚性,又确保了生态修复的实质落地,构筑起严密的责任追究网络。
科学复绿方案,30.17公顷山林焕新颜
赔偿金到位仅是第一步,生态修复才是最终目标。依据《植被恢复实施方案》,涉事企业对30.17公顷损毁林地实施原地复绿。重庆市林业规划设计院作为专业第三方,对恢复面积、栽植株数、栽植密度、苗木质量及施工规范性进行严格验收。经确认,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受损林地的水土保持、固碳释氧等生态功能正在稳步恢复。
以案为鉴: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此次案件的顺利办结,是重庆市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的生动注脚。通过将生态修复实效作为案件办结的核心标尺,重庆正推动形成“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愿破坏”的绿色发展新风尚,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内容有部分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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