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收购风险分析:光伏电站公司主体风险及应对措施
光伏收购风险(1)、光伏电站公司主体涉及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涉嫌“买卖路条”风险及应对措施
依托国家光伏补贴等行业利好政策,国内光伏电站项目迎来投资热潮,与此同时,光伏项目倒卖“路条”的违规现象频发。为整治光伏电站投资投机行为、规范行业开发秩序,国家能源局在2016年《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监管报告》中,针对倒卖项目路条、倒卖核准文件等违规行为,明确监管处置方式,包括责令限期整改、将出让方投资主体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取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等。
经统计,部分光伏收购目标公司存在项目备案后、正式投产前变更股东的情况,涉嫌违规倒卖“路条”,存在被行业主管机关处罚、移出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的合规风险。
针对上述光伏收购路条风险,对应应对建议如下:股权收购方需要求转让方向项目审批、备案机关完成控股股东变更审批及备案手续,取得权属清晰、名实相符的项目立项备案文件。同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转让方需保证项目不会因投资主体变更被取消补贴资格。若因转让方承诺不实、手续不全,导致目标公司或收购方产生经济损失、合规风险,由转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注册资本未实缴或项目资本金比例不足风险及应对措施
新《公司法》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了企业首次出资比例、剩余注册资本限期实缴的硬性要求,市场上涌现大量注册资本规模大、实际出资能力不足的光伏项目公司。部分公司股东实际投入资本与项目经营风险不匹配,存在利用有限责任规则转嫁投资风险、损害债权人权益的隐患。
经核查,部分光伏收购目标公司存在注册资本未实缴、电站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不达标的问题,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中固定资产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的规范要求。在债务纠纷处置中,该类企业存在被否定公司独立人格、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法律风险。
针对上述光伏项目资本金风险,对应应对建议如下:①收购前要求转让方完成增资及实缴工作,确保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资本规模与项目经营风险相匹配。②在收购交易文件中明确约定,若因目标公司资本金不足,给收购方、目标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转让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3、股权或收费权质押风险及应对措施
光伏产业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初始建设投入占总成本90%以上,前期资金压力极大。多数民营光伏企业难以获取银行长期低息贷款,普遍面临融资难问题,大多通过股权质押、电费收费权质押的方式筹措项目资金。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股权出质后原则上不得转让,仅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方可转让,且股权转让所得价款需优先清偿质押债务。经统计,超半数光伏收购目标公司存在股东股权、项目收费权质押情况,企业无法自主支配项目现金流,存在显著的流动性风险与信用违约风险。
针对上述光伏项目质押风险,对应应对建议如下:将目标公司完成质押解除、取得质权人股权转让同意函,设置为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前置条件。同时要求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书面承诺,若因质押债务未清偿、质押违约等问题,造成收购方或目标公司损失的,由转让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4、合同招标采购和签约管理的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光伏项目工期紧、前期投入大、参与主体繁杂,多数投资方侧重项目建设进度与投资收益,忽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合同履约的合规管理,容易出现未依法招标、关联方交易、合同违约、工程款纠纷等合规问题。依据国家发改委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达到法定规模的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属于强制招标范畴。建设工程应招未招、中标无效的,对应的工程施工合同将被认定无效,企业还将面临行业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经统计,近半数光伏收购目标公司存在EPC总承包、工程施工、设计、核心设备采购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的问题。部分企业将电站EPC总包、运维服务等业务直接委托关联企业,或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单位,存在工程质量不达标、利益输送等隐患。同时,部分目标公司存在重大合同违约记录,例如江苏部分企业逾期拖欠大额运维费用,河北部分企业因未及时支付承包商垫资款,被司法机关判决支付逾期利息及留购款,产生诉讼及经济损失。
针对上述光伏项目合同合规风险,对应应对建议如下:①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因项目招投标不合规引发的所有损失、法律责任、维权费用,均由股权转让方全额承担,且转让方需无条件配合收购方完成合规整改。②将目标公司清理、规范关联企业债权债务,设置为股权转让生效前置条件。全面核查关联交易真实性、合理性,收购估值阶段重点核验关联交易工程造价、服务费用的公允性。③收购前督促目标公司全面履约,结清各类到期合同款项。在交易协议中明确,收购前目标公司签署合同产生的全部负债、罚款、违约责任,均由转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全权承担。
说明:本文章内容引用论文《浅析收购光伏电站的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作者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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