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梳理|浙江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意见稿
近期,浙江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联合发布《关于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市场注册、准入、交易、结算、风险防控等规则,纳入全省 40 个电网侧储能项目,总规模 2.54GW/5.1GWh。方案拟 2026年10月01日 实施,2027年01年01 切换为报量报价模式参与现货市场,以下为政策核心要点。
一、市场注册规则:按调度单元注册,明确主体身份
(1)储能按调度单元注册,同一电站存在多个调度单元的,拆分装机分别注册,商运状态以调度机构审核确认为准。
(2)完成储能企业注册后,原用电户号不得再以电力用户身份参与零售交易。
(3)时间节点:存量零售合同需2026年09月15日 前完成解约并提交备案表;2026年10月01日 未完成备案,储能交易主体身份自动失效。
二、项目分类准入:按调度属性、运营状态差异化开放市场权限
(1)已商运统调电网侧独立储能:可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 + 调频辅助服务市场;需接入省调自动化系统,具备 AGC 功能,可实时上送 SOC、调频能力信号,完成涉网试验。
(2)已商运非统调电网侧独立储能:仅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不参与调频辅助服务;接入属地调度自动化系统,具备有功功率控制及 SOC 上传能力。
(3)未商运电网侧储能:不参与现货、调频市场,并网调试执行新建机组调试规则。
(4)清单项目合计 40 个:28 个统调商运、6 个非统调商运、3 个统调未商运、3 个非统调未商运,覆盖浙江多地。
三、现货与调频交易规则:自计划过渡,电能量与调频互斥
现阶段储能以调度单元采用自计划模式参与现货,2027年01月01日 切换报量报价模式。
(1)现货申报:D‑2 日 16:00 前上报运行日 96 点自计划曲线及初始 SOC;迟报漏报且无常设申报默认报 0;D‑1 日调度做 SOC 校验,不满足约束时段功率置 0。
(2)调频市场(仅限统调商运储能):全省储能调频需求上限 120 万千瓦;储能按日选择是否参与;申报调频容量不低于装机 60%;D‑1 日 10:15 前完成调频全量申报,缺项视为放弃当日资格。
(3)互斥机制:入选日前调频机组组合的储能单元不再参与电能量市场;其余储能按校核后自计划曲线参与现货,按节点电价结算。
(4)实时市场:调频与常规机组统一出清;电能量市场储能执行日前调度计划。
四、结算模式:日清月结,明确充电成本构成
(1)执行日清月结,按日出清分结果,按月完成电费收付。
(2)充电电价包含: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上网电费、线损、系统运行费按全部充电量计收;输配电价、政府基金附加按净充电量(总充电量‑放电量)计收,执行单一电量制输配电价,不计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3)统调储能纳入发电侧二级限价、成本补偿、辅助服务、市场化响应分摊;调试期项目电量按当月省内储能二级限价后实时市场均价结算。
五、风险防控相关要求
(1)调度机构可根据电网运行需要调整调频需求、机组组合、充放电曲线;因调度调整造成储能当日电能量收益为负,收益置零,调度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部门报备。
(2)未完成注册、账号失效的储能原则上不予调用;确因电网安全调用暂不结算,完成合规手续后补结算。
六、实施及后续安排
(1)本方案2026年10月01日 起实施。
(2)主管部门跟踪运行及收益情况,动态优化参数;2027年01月01日 电网侧独立储能切换报量报价模式参与现货市场,细则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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