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业务问答】哪些单位应该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哪些发电业务可以不需要?

【电力业务问答】哪些单位应该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哪些发电业务可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
答:下列从事发电业务的企业应当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1)公用电厂;
(2)并网运行的自备电厂;
(3)国家能源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以下发电业务可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1)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
(2)单站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
(3)rc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hs、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4)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5)并网运行的非燃煤自备电站,以及所发电量全部自用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