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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质量监督,两风电项目被行政处罚74.2万元。

发布时间:   来源:光伏园

根据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网站发布消息,宁投能源宁河区丰台镇48MW风力发电项目及河北恒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MW风力发电示范项目在未办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合计金额74.2万元。具体如下:

1、天津宁投卓盈能源有限公司

违法事项:建设的宁投能源宁河区丰台镇48MW风力发电项目,在未办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于2024 年 11 月 14 日开工建设,截至2025年3月20日,已完成6台风机基础浇筑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罚款35万元。

2、郝雁鸣(天津宁投卓盈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罚款2.1万元。

3、赵县恒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事项:建设的河北恒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MW风力发电示范项目,在未办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于2024年10月15日开工建设,截至2025年2月26 日,已开展升压站土建工程和变压器等设备安装,完成2基风机基础浇筑,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罚款35万元

4、张玉国(赵县恒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罚款2.1万元。

拓展知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新能源项目涉及质量监督方面的管理文件包括《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程序(试行)》《光伏质量监督检查大纲》《风电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输变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等相关文件,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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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能源(风电、光伏、储能)项目及电力建设工程因 “未履行质量监督手续” 被行政处罚甚至暂停施工的案例频发,其中不乏各大央企子公司,体现出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 “管理漏洞”,原因可归结为两点:

1、管理团队对相关政策文件掌握不足,不清楚哪些项目需纳入监督、哪些可豁免,也不明确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

2、管理团队对质量监督意识薄弱,未深刻理解质量监督的必要性和严肃性。

基于此,我们推出了《光伏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专题》讲座,主要核心:

1、阐明质量监督的核心要义与必要性

质量监督是保障项目合法合规、筑牢安全底线的重要屏障,绝非无意义的流程堆砌。其本质是通过系统性监管机制,确保项目建设各环节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管理规范要求,防范质量风险、维护公共利益,是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

2、梳理光伏项目质量监督政策框架

需以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政策为依据,精准界定质量监督的适用范围:明确必须纳入监督的项目类型(如大型集中式光伏项目、涉及公共设施的分布式项目等),严格区分可豁免监督的条件(如符合特定装机规模、技术标准且风险可控的项目)。同时,依托政策要点开发智能化在线判定工具,通过输入项目规模、建设地点、技术方案等核心信息,实现 “一键式” 监督必要性筛查,切实提升管理效能、减轻企业查阅政策文件的负担。

3、精细化拆解工程质量监督全流程操作指南

从程序规范角度,需清晰界定注册责任主体(如项目建设单位)、注册渠道(政务服务平台或指定监管系统)及申报材料清单(项目批复文件、设计图纸、参建单位资质等);同步细化质量监督专家组工作流程,涵盖现场踏勘、资料审核、隐患排查、整改跟踪等全链条环节,确保监督工作环环相扣、标准统一。

4、精准提炼质量监督核心内容与执行标准

以官方规范性文件为基准,逐项列明监督检查的时间节点(如基础施工阶段、设备安装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及核心检查要点(包括原材料质量、施工工艺合规性、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档案资料完整性等),通过清单化、条目化呈现,为监督工作提供明确、可操作的执行指引,确保监管要求不折不扣落地。

相信通过这四点学习,可以帮助项目管理团队理清质量监督关键环节,提升项目管理综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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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21: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