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监管办:优先调用独立储能
8月14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表示,独立储能调峰辅助服务按深度调峰辅助服务的方式参与市场交易。储能报价上限不超过335.8元/兆瓦时。自主参与独立储能调峰辅助服务报价的独立储能电站需同步上报最大充电电力及持续时间。
文件指出,燃煤机组、水电机组、独立储能报价相同时优先调用独立储能,其余报价相同时优先调用可提供调峰容量大的机组或最大充电电力大的储能。
独立储能调峰辅助服务供应量为独立储能电站在提供调峰辅助服务期间的充电电量。
独立储能在同一运行日的同一时段不同时参与南方区域跨省备用市场和云南调峰市场。独立储能在云南调峰市场日前预安排中标后,同时段不再参与南方区域跨省备用市场日前交易出清。
云南调峰市场补偿费用由发电侧市场经营主体分摊,独立储能电站不参与云南调峰市场补偿费用分摊。
独立储能电站在未报价、报价未中标或未被调用的情况下自行进入充电状态,市场不支付调峰辅助服务补偿费用。
原文链接: http://ynb.nea.gov.cn/dtyw/gsgg/202408/t20240814_267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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