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浙江玉环:光伏发电量0.05元/千瓦时补贴
光伏园获悉,近期浙江玉环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玉环市节能(节水)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量项目资金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文件对光伏发电内容补贴进行了明确:
二、项目申报要求及奖励标准
1、节能项目:当年或跨年度(项目实施期内,最长不超过2年)生产设备投入资金在50万元以上,且节能率达15%以上、年节能量达到30吨标准煤以上的,按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税)的8%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最高限补30万元。生产设备节能主要包括工业企业的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工业锅炉改造等项目。国家限制发展的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含铸造、熔炼等工序)等高耗能行业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2、节水项目:对年耗水1万m³以上的企业当年或跨年度(项目实施期内)节水设备投入资金在50万元以上,且节水率达60%以上、年节水量达到1万m³以上的(含中水回用量),按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税)的8%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最高限补30万元。
3、光伏发电量项目:截止2019年12月完成并网发电,且前期已通过市经信局节能降耗专项补贴审核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发电量达5万千瓦时的,在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基础上,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主营企业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时效为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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