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最新调整后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
光伏园获悉,近期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分时电价进一步进行优化,具体如下:
1、在7月、8月、9月:
高峰时段为每日16:00—24:00;
平段9:00—16:00;
低谷时段0:00—9:00
2、在1月、12月
高峰时段为每日15:00—23:00;
平段8:00—15:00;
低谷时段23:00—次日8:00
3、一般时段:
高峰时段每日为8:00—11:00,16:00—21:00;
平段11:00—16:00,21:00—23:00;
低谷时段23:00—次日8:00
4、尖峰时段电价适用范围:
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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