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光伏补贴新规:2021-2025年并网项目可享0.2元/瓦一次性补助
杭州市出台光伏补贴实施细则 明确项目申报条件、补助标准及材料清单
光伏园(pvyuan.com)获悉,杭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市域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发放规则、申报资格、补助标准及申报材料进行明确细化,为分布式、集中式光伏项目合规申领财政补贴提供清晰依据,政策核心摘录如下:
一、光伏项目补贴资格条件
1、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杭州市辖区内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
2、光伏发电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过800小时。计算规则:并网次月起一年内并网容量不发生变化前提下,由国网供电公司或增量配电公司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周期可选择并网后次月开始,也可选择并网次年按自然年计;并网容量发生变化的,按容量调整后次月开始重新累计统计周期。分布式光伏可采用直流侧实际安装容量计算,集中式光伏须采用交流侧容量计算。
3、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为投资自然人或注册地在杭州市范围内的投资企业。
4、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或占用的土地等资源应具有合法合规性;户用分布式光伏依托的住宅应具有房产证或乡镇及以上政府出具的房屋证明。
5、光伏发电项目必须是已备案且通过国网供电公司并网验收的项目,其中30k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必须履行工程验收程序且验收合格(项目验收参考《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
二、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
杭州光伏项目按实际并网容量给予0.2元/瓦一次性补助,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单个项目补贴额度不得超过500万元,同一项目分多期建设、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的各期容量可合并核算,合并后补贴总额依旧不得超出500万元上限。
三、光伏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1、光伏发电项目补助申报表(附件1、2);
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证明(意见);
3、30kW及以上光伏项目工程验收意见;
4、光伏项目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等);自然人投资项目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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