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技术】储能电站防火设计技术要求

1、站址选择
1.1储能电站应布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地带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1.2储能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
1.3储能电站宜设置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范围内或靠近天然水源。
2、平面布置
2.1储能电站内,电池预制舱布置区域应集中布置,与其他功能区域分开,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标准下条的规定。
2.2电池预制舱宜单层布置。
3、耐火极限与防火间距
3.1储能电站中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2电池预制舱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当采用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防火墙长度、高度应超出预制舱外廓各1m。
3.3电池预制舱与站内配电装置室、二次设备室、升压变、PCS、生产综合楼等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3.3的规定(见文末);当采用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
3.4储能电站应设置围墙。围墙与电池预制舱的间距不宜小于5m。
3.5电池预制舱布置区域与储能电站外部铁路线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与站外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与站外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m,与站外其他一、二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m,与站外三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
3.6储能电站中电缆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31247规定的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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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消防技术规范》TCEC373-2020
